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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贷款是可以使用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对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信息的介绍:
一、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房屋性质要求:购买的二手房需是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属于可以正常上市交易的房产,像小产权房等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或不具备合法交易资格的房产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要求: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且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部分城市可能要求12个月以上,借款人要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贷款期限与年龄限制: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65岁,专业技术人员可延长5年。
4、首付比例: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基本证件类: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含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2份;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主申请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各1份。
2、房产相关类: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各1份(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夫妻双方各1份;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房产证复印件1份;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税收完税证复印件各1份。
3、其他:异地缴存职工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1份;贷款受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1份。
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签订付款约定书: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号;房屋卖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共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符合条件后签订《付款约定书》。
2、委托评估:借款申请人需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转让: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并向税务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申请,受委托银行进行调查。
5、签订合同:借款人、收款人夫妻双方及银行经办人员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6、办理抵押登记:借款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将转让后的房屋契证送交受托银行,经审查无误后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7、发放贷款:完成上述步骤后,受托银行将借款合同及有关材料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进行初审、审核、审批,通过后通知银行发放贷款。
8、按月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为购房者提供了一种低利率的融资方式,有助于减轻购房负担,但购房者在申请前需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自身符合条件并准备齐全所需资料,按照规定流程办理贷款手续,以顺利获得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