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1. 早期贷款分类方法及其弊端
  2. 现行贷款五级分类法
  3. (一)正常类贷款
  4. (二)关注类贷款
  5. (三)次级类贷款
  6. (四)可疑类贷款
  7. (五)损失类贷款
  8. 五级分类法的意义

在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中,对贷款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有助于银行准确评估贷款风险,还能为风险管理提供有力支持,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了《贷款分类指导原则》,明确将贷款划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一、早期贷款分类方法及其弊端

1998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基本上是沿袭财政部1993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在我国简称“一逾两呆”,这种分类方法简单易行,在当时的企业制度和财务制度下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其弊端逐渐显露,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比如未到期的贷款,无论是否事实上有问题,都视为正常,显然标准不明;再如,把逾期一天的贷款即归为不良贷款似乎又太严格了,这种方法是一种事后管理方式,只有超过贷款期限,才会在银行的账上表现为不良贷款,它对于改善银行贷款质量、提前对问题贷款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常常无能为力。

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风险防控的精准分层与管理

二、现行贷款五级分类法

(一)正常类贷款

正常类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二)关注类贷款

关注类贷款尽管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等。

(三)次级类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等。

(四)可疑类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等。

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风险防控的精准分层与管理

(五)损失类贷款

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借款人已彻底停止经营活动,被宣告破产,并且没有迹象表明会有复苏的可能等。

三、五级分类法的意义

贷款五级分类法的实施,对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它使银行能够更准确地评估贷款风险,根据不同级别的贷款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措施,提高贷款质量,降低不良贷款率,也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提供了更明确的依据,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是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它为银行的风险管理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支持,推动了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