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1. 基本贷款额度与条件
  2. 贷款类型与次数限制
  3. 特殊政策与优惠措施
  4. 利率调整

在宿迁市,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制度,旨在帮助广大缴存职工实现购房梦想,以下是对宿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全面解读,涵盖贷款额度、首付比例、贷款条件、利率调整等多个方面。

一、基本贷款额度与条件

1、贷款额度

单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 对于生育多孩家庭,最高额度可再提高10万元,即单缴存人可达到80万元,双缴存人可达到100万元。

- 持有英才卡A、B类人才个人在宿迁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可上浮50%,具体为单缴存人65万元,双缴存人87.5万元。

2、首付比例

- 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和再交易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为20%,贷款最高年限均为30年。

3、贷款条件

- 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信用良好。

-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 能够提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 有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 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二、贷款类型与次数限制

1、贷款类型:包括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等。

2、贷款次数: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原来的10倍调整为15倍。

三、特殊政策与优惠措施

1、异地贷款: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户籍地限制,在宿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异地缴存人,向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时,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额度均与本市缴存者相同。

2、叠加还贷提取:支持住房公积金叠加还贷提取,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在确保每月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保留当前月缴额6倍的前提下,可按月用于偿还缴存人及配偶名下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3、支付首付款: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在宿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及配偶,购买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凭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利率调整

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宿迁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过提高贷款额度、优化首付比例、放宽贷款条件以及提供特殊政策和优惠措施等方式,全方位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市民的居住质量,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