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贷并不是借新还旧,以下从多个方面对这一观点进行分析:
1、基本概念
循环贷:是一种个人住房循环授信业务,客户将商品住房抵押给银行后可获得一定的贷款额度,在房产抵押期限内可分次提款、循环使用,其特点是余额控制,循环使用,借款人可随借随还。
借新还旧:作为商业银行在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的操作方式,是指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
2、操作流程
循环贷:借款人在获得循环授信额度后,可在额度内随时借款和还款,无需每次重新申请贷款审批,资金可循环使用,借款人首次借款10万元并偿还了5万元后,仍有5万元的可用额度,此时可直接再次借款,无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等复杂手续。
借新还旧:先由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后,与借款人签订新的借款合同,明确新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条款,然后用新发放的贷款来偿还旧贷款,此过程涉及对原贷款合同的部分或全部重新约定,相对复杂。
3、贷款性质与风险
循环贷:更注重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抵押物价值,只要借款人在授信额度内按时还款,银行一般不将其视为新的贷款风险,但如果借款人出现逾期等不良情况,银行会采取相应措施,如催收、处置抵押物等。
借新还旧:通常是因为借款人出现了还款困难等问题,银行为了收回贷款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措施,虽然能暂时缓解借款人的资金压力,但本质上并未消除风险,甚至可能掩盖真实的贷款风险,导致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
循环贷不是借新还旧,两者在概念、操作流程以及贷款性质与风险上均存在显著差异,循环贷作为一种灵活便捷的融资方式,为借款人提供了持续的资金支持;而借新还旧则是银行在特定情况下为回收贷款而采取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