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 1. 单缴存人与双缴存人额度提升
- 1. 扩大购房提取支持人员范围
- 1. 租房提取与购房提取的衔接优化
- 2. 促进租房市场与购房市场的协同发展
- 1. 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需要
- 2. 助推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1. 减轻住房贷款压力
- 2. 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功效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24年10月15日印发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全面优化调整,此次调整涉及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优化提取规定、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及开展商转公业务等五项重要内容,旨在从多方面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助力市民实现安居梦想。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缓解购房压力
单缴存人与双缴存人额度提升
政策调整后,单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60万元,而双缴存人则提高到100万元,这一调整显著增加了市民在购房时的贷款选择空间,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购房资金需求,对于单身购房者而言,60万元的贷款额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首付压力,使其有更多机会选择心仪的住房;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来说,100万元的贷款额度更是有力地支持了他们购买更大面积或更高价位的房屋,提升了居住品质。
2. 多子女家庭及“以旧换新”购房上浮额度
针对多子女家庭以及选择“以旧换新”方式购房的市民,政策给予额外支持,贷款额度可在原有基础上再上浮20%,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家庭最高可获得120万元的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因人口较多,对住房空间的需求更大,上浮贷款额度有助于他们解决居住拥挤问题,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以旧换新”购房政策的上浮额度则鼓励市民合理置换住房资源,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同时也满足了市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
二、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减轻购房负担
扩大购房提取支持人员范围
此次政策调整将购房提取支持人员范围扩大至缴存人的父母和子女,在2025年年底前,缴存人在成都新购买住房时,本人的父母和子女均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这一举措充分发挥了家庭代际之间的互助作用,有效减轻了购房款筹款压力,对于青年人和新市民来说,父母的公积金支持可帮助他们更快地积累购房资金,降低购房门槛,使他们能够更早地拥有自己的住房;也为父母提供了一种帮助子女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增强了家庭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2. 购房五年内配偶可每月提取规定继续执行
缴存人和配偶在购房五年内可每月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规定仍继续执行,这一规定为购房者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有助于他们在购房后的初期阶段更好地应对经济压力,如偿还房贷、装修房屋等,通过每月提取公积金,购房者可以合理规划资金使用,确保家庭生活的稳定和质量,进一步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功能。
三、提取支持由租转购,优化资金使用
租房提取与购房提取的衔接优化
以往,缴存人若办理过租房提取,当年则不可以再以购房或还贷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考虑到缴存人购房时普遍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此次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近12个月的租房提取金额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这不仅提高了可贷额度,还从提取和贷款两个方面支持了由租转购的平稳过渡,对于许多先租房后计划购房的市民来说,这一政策调整无疑是一大利好,他们在租房期间提取的公积金可以在购房时转化为贷款额度,减少了额外的资金筹集压力,使购房计划更加顺利地推进。
促进租房市场与购房市场的协同发展
提取支持由租转购的政策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租房市场与购房市场的协同发展,它鼓励了缴存人在租赁期间积极积累资金和提高信用等级,为未来的购房做好准备;也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了住房消费的升级,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租房市场和购房市场的有机衔接,有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适应发展趋势
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需要
本次政策全面取消了成都缴存人在省内异地购房提取时对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的便利,人员流动日益频繁,跨地区工作和生活成为常态,这一政策的调整适应了区域发展和人员流动的新趋势,打破了地域限制,使缴存人在全省范围内购房时都能享受到同等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无论是在成都工作而在周边城市购房的市民,还是在其他城市工作但希望在成都购房的人群,都不再受到提取限制的影响,为他们提供了更大的购房自由度和灵活性。
助推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不仅方便了缴存人的购房和资金使用,还有利于全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过促进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提高了房地产市场的整体效率和活力,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的落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开展商转公业务,减轻还款负担
减轻住房贷款压力
为有效减轻缴存人偿还住房贷款的负担,成都公积金中心积极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转公”)业务,缴存人只需满足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两次等基本条件,且在本市只有一套住房、对应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设立其他抵押、居住权等条件,即可申请商转公贷款,这一业务的开展,使得缴存人能够利用公积金贷款较低的利率优势,替换原有的商业贷款,从而降低了每月的还款金额,减轻了还款压力,提高了生活质量。
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功效
商转公业务的推出,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功能和惠民特性,它不仅为缴存人提供了一个减轻住房贷款负担的有效途径,还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市场中的调节作用,通过将商业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有助于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该业务的开展也秉持了“政策惠民、流程简便、办理零费用”的原则,为缴存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切实增强了缴存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成都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是政府积极响应市民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优化提取规定、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以及开展商转公业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多个维度为市民提供了更加全面、有力的住房金融支持,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缓解市民购房压力,提高居住品质,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为成都的建设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相信在政策的推动下,成都的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更加繁荣的发展局面,市民的安居梦想也将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