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萨,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关键的金融政策,旨在帮助职工实现购房梦想,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和优化,拉萨公积金贷款为众多购房者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自2024年5月18日起,拉萨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调整为1.36%,5年以上的利率调整为1.68%,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不低于1.686%,5年以上的利率不低于2.038%,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减轻购房者的还款压力。
拉萨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将享受到更为优惠的利率,具体而言,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1.61%,5年以上为1.93%;二套房5年以下(含5年)则不低于1.936%,5年以上不低于2.288%,拉萨市还支持区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及额度。
为了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西藏自治区计划将公积金业务网点延伸至县(区),实现服务网点的全覆盖,这一举措将极大地提高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效率,让缴存职工少跑腿、少排队,各市(地)也将制定相应的服务网点延伸实施方案,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拉萨市在公积金贷款方面还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于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9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七地(市)缴存职工在拉萨购房的,也可以在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拉萨市还支持“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模式,提高住房贷款额度,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满足职工的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拉萨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其灵活的利率调整、广泛的覆盖范围、便捷的办理流程以及丰富的优惠政策,为拉萨市的职工提供了实实在在的购房支持,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相信将有更多的职工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贷款带来的便利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