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满足广大缴存人住房消费融资需求,缓解购房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多次优化和调整,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也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和支持。
自2025年1月1日起,沈阳市开始实施一系列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优化,取消了原商贷已偿还年限的限制条件,以及未结清商贷笔数的限制条件,这一政策的调整,使得更多有需求的家庭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进一步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除了“商转公”贷款政策的优化,沈阳市还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大额还款的提取时限由“当年内提取”调整为“一年内提取”,并取消了全款购买我市商品房需缴纳契税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条件,这些调整使得提取流程更加灵活便捷,更好地满足了缴存人的实际需求。
在贷款额度和首付款比例方面,沈阳市也做出了相应调整,自2024年11月1日起,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15%,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也有所延长,由原来的40年减房龄调整为50年减房龄,且不超过借款人偿还贷款最高年龄,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这些措施无疑将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提高购房者的支付能力。
沈阳市还特别关注多子女家庭的住房需求,对于已经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倍数由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调整为1.5倍,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缓解多子女家庭的经济压力,为他们提供更加宽敞舒适的居住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沈阳市还放宽了职工偿还贷款的年龄限制,缴存人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最高年龄由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这一调整使得更多老年职工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便利,进一步保障了他们的晚年生活。
沈阳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优化和调整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无论是首次购房还是改善性购房,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都能在这些政策中找到适合自己的支持和帮助,相信随着这些政策的深入实施,沈阳市的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