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在追求高等教育的道路上,经济困难不应成为阻碍,河南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全面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子搭建起通往梦想的桥梁,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教育公平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社会各界对青年才俊成长成才的殷切期望。
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学生渴望通过大学深造来提升自我、改变命运,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往往让一些家庭望而却步,为了确保每一位有志青年都能享受到高等教育的机会,河南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自2015年起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人生价值。
二、贷款详情
1. 贷款性质
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 申请条件
学生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条件: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4. 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5. 贷款利率与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减0.3%),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6. 申请流程
-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信息。
- 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 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事宜,材料包括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政策影响与成效
自实施以来,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以鲁山县为例,该县自2013年以来累计发放生源地贷款6.8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1万人次,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贷尽贷”,连续10年生源地贷款回收零逾期,这些数据充分证明了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为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河南省还积极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按当年贷款发放额的15%确定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为贷款的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也加强了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每一位有需要的学生都能及时了解并申请到助学贷款。
四、展望与期待
展望未来,河南省将继续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体系,优化申请流程和服务体验,为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支持,也将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和社会进步。
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家万户的好政策,它不仅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也为河南省乃至全国的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努力,为每一位有志青年的梦想插上翅膀、助力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