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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改变命运、实现梦想的重要途径,对于许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而言,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往往成为他们求学路上的巨大障碍,为了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推出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为他们的求学之路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本文将详细介绍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料的相关情况,帮助有需要的学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简介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这种贷款属于信用贷款,无需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条件
要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6、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所需材料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共同借款人是父母,则只需提供一方的身份证即可;如果是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则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原件。
3、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表: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填写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5、其他材料:如有必要,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申请流程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一般如下:
1、注册与填写信息: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2、上传材料: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4、签订合同:县级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后,会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并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5、录入回执:借款学生需携带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由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6、贷款发放:国家开发银行等经办银行会在收到回执后进行审批,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2、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3、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5、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6、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7、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它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通过详细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和申请流程等信息,学生们可以更好地准备相关材料,顺利完成贷款申请,也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按时还款、珍惜个人信用记录,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环境,让我们携手努力,为更多学子的求学之路铺就坚实的基石,助力他们实现人生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