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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循环贷款,即使离婚后,也可能面临共同还款的责任,这一情况在法律实践中并不罕见,且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实际判例支持,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和法律分析,探讨离婚后循环贷还款纠纷中的责任认定问题。
一、案例背景与法院判决
以宁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例,王某与李某原为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循环贷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及期限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李某作为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2022年9月,两人协议离婚,但未到银行解除或终止该循环贷款合同,2023年5月,王某再次向银行借款,到期未偿还,银行遂将王某与李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借款行为发生在离婚后,但基于双方签订的《个人循环贷款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且合同明确了借款可循环使用,因此李某仍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二、法律依据与责任认定
1、合同约定的有效性:在上述案例中,王某与李某签订的《个人循环贷款合同》合法有效,且明确约定了共同还款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该合同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共同债务的认定:虽然王某与李某已离婚,但合同中约定的共同还款责任并未因离婚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本案中,李某作为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理应承担相关合同义务。
3、离婚协议的局限性: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分担的约定仅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在上述案例中,尽管王某与李某离婚协议约定了债务由男方承担,但该约定无法对抗银行的债权请求。
三、风险提示与建议
1、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循环贷款等涉及共同债务的合同时,夫妻双方应审慎考虑并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和后果,特别是对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确认和责任承担条款,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2、及时处理债务: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共同债务的处理,应及时与债权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和帮助。
3、保留证据:在处理循环贷还款纠纷时,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还款记录、通讯记录等,这些证据将在维权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离婚后循环贷还款纠纷中的责任认定需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夫妻双方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应审慎考虑并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和后果,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