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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职工购房的有力工具,其政策细节备受关注,本文将详细解析合肥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额度计算方式及申请流程,帮助购房者清晰了解并顺利办理相关业务。
一、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
1、基本要求
贷款对象: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缴存要求:申请贷款时需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家庭首套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具体条件
符合政策: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身份要求:具有本市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或工作)身份。
收入稳定: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征信情况符合中心及其受委托贷款承办机构规定,有按时偿还贷款能力。
购房材料: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材料。
首付比例: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协议签订: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
担保方式:认可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确定的担保方式。
其他条件:中心或其受委托贷款承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 家庭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70万元;家庭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84万元。
2、计算方式
- 贷款数额根据借款人的申请额,结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及家庭情况、还贷能力等计算确定,同时应符合上述限额标准,具体贷款金额实行与还款能力和缴存余额双挂钩,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低值确定:
- a(按缴存基数):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还款能力系数(0.5)×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
- b(按缴存余额):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内(含2年)的,缴存时间倍数为15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
三、合肥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
-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明)。
-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
- 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 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报告。
- 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证明。
- 其他必要材料(如工资流水、征信报告等)。
2、提交申请
- 借款人到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含网上)领取、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及其受委托贷款承办机构对借款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估,通过与借款人面谈并结合借款人(含配偶)征信情况,对借款人资格、资信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3、签订合同
- 准予贷款的借款人须与中心及其受委托贷款承办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4、办理担保
- 采用住房置业担保的,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采用抵押或质押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冻结止付收押手续。
5、发放贷款
- 受委托银行按照中心的委托要求,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资金划转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为购房者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购房者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实现自己的住房梦想,也应注意遵守相关规定,按时还款,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